7月9日下午,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网络流言冲击整治工作情况,发布五起典型事例。
据介绍,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冲击整治网络流言专项举动一致布置,沈阳市公安局全面整理摸排各类网络流言头绪,对涉虚伪警情、热门事情、经济民生等范畴网络流言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了有力管理。到现在,共处理各类相关案子823起,9人被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42人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批判教育772人,形成了有力震撼、净化了网络空间。
特别是针对近期“单个不法网民歹意假造分布沈阳社会治安方面的虚伪信息,对沈阳城市形象形成恶劣影响”的问题,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理。
6月30日,河北省廊坊市网民龚某使用互联网渠道相继发布视频,流言称“沈阳一位妈妈,因女儿被人损害,驾车撞人”,全网浏览量46.6万余次。公安机关经查询,沈阳市从未产生此类案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则,龚某涉嫌寻衅滋事,现已对龚某采纳了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7月8日,沈阳市浑南区网民王某某在网络站点渠道按照时刻次序假造并发布触及沈阳市产生刑事案子的虚伪信息,全网浏览量到达22.7万。公安机关经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则,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对王某某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7月7日至8日,沈阳市皇姑区网民刘某某、于洪区网民苏某某、沈北新区网民侯某某为了吸流量、博眼球,在网络上歹意很多转发触及刑事案子的虚伪信息。公安机关经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则,涉嫌寻衅滋事,已对刘某某、苏某某、侯某某等三人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7月3日,沈阳市浑南区网民孙某在网络上很多发布“浑南某小区产生一家三口被杀”的虚伪信息。公安机关经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已对其行政处罚,按照法令来追查行政责任。
7月7日,沈阳市铁西区一网民在网上发布“沈阳某串店一死一伤”的虚伪信息,全网浏览量到达2.2万余次。公安机关经查询发现,该人系未成年人,现在已会同其爸爸妈妈对其批判教育。
公安机关呼吁咱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信息时代,诽谤本钱虽低,但影响恶劣、后果严重。作为社会一员,咱们要做到不假造、不发布、不传达虚伪信息,自觉保护互联网空间次序。关于假造传达分布流言行为,公安机关将继续展开“净网举动”,加大冲击力度,与全社会一道营建明亮清明调和、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