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13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产品质量国家与地方联动抽查(陕西省)情况的通告。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产品质量省级层面联动抽查。抽查情况如下:
本次抽查产品为非医用口罩、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学生用品、复肥、磷肥、电线电缆、电力电缆、电瓶车电池(铅酸和锂离子)、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电瓶车、家用燃气灶、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玩具等14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387家公司制作的51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8批次,包括非医用口罩3批次、学生用品7批次、复肥2批次、磷肥4批次、家用燃气灶4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2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6批次。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韩城、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7家公司制作的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6%。重点对过滤效率、通气阻力、防护效果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有项目均有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熔喷布等关键性原材料质量不达标;二是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40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计数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4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7.5%。重点对定量、平滑度、D65亮度、D65荧光亮度、内芯格线尺寸规格、印刷质量、成品尺寸偏差、内芯纸张施胶度、危险锐利尖端、封面脱色程度、套印偏差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定量、平滑度、内芯格线尺寸规格、危险锐利尖端。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对产品执行的标准理解不足,或者原材料质量及生产的基本工艺控制不严。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商洛、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41家公司制作的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4%。重点对总氮的质量分数、有效磷的质量分数、氧化钾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水分、粒度、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总铬、缩二脲、酸碱度、包装标识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氧化钾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总镉。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生产企业未按产品配方添加足够的原料;二是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使用的原料重金属含量较高。
本次在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3家公司制作的17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23.53%。重点对有效磷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的质量分数、硫的质量分数、游离酸的质量分数、游离水的质量分数、三氯乙醛的质量分数、粒度的质量分数、总砷、总镉、总铅、总铬、总汞、总铊、包装标识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总汞、包装标识。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添加了汞含量超标的原材料,且未在出厂前进行产品检验测试;二是企业未按照产品实际做标识标注。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8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产品。重点对导体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线芯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绝缘失重试验、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后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后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护套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护套失重试验、不延燃试验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7家公司制作的35批次产品。重点对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导体电阻、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EPR,HEPR和XLPE绝缘热延伸、XLPE绝缘热收缩、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非金属护套老化后抗张强度、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非金属护套老化后断裂伸长率、非金属护套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非金属护套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ST2型PVC护套失重、电缆的单根阻燃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汉中、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2家公司制作的60批次产品。重点对蓄电池结构、外观尺寸、外观、2hr容量、大电流放电、不一样的温度下的容量、快充能力、耐振动能力、外部短路、极性、尺寸、单位体积内的包含的能量、标志、极性标志、I2A放电、静电放电、放电过流保护、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2家公司制作的16批次产品。重点对报警动作值试验、方位试验、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报警重复性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2家公司制作的34批次产品。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7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0%。重点对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燃烧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温升-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熄火保护设施-闭阀时间、燃烧器的熄火保护设施、热效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耐热冲击。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产品本身存在设计缺陷;二是企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十二)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2家公司制作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6.67%。重点对结构和尺寸、扁平性、耐冲击性、弯曲性、扭曲性、气密性、耐压性、阻燃性、耐安装性、耐燃试验、耐热试验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弯曲性。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生产企业在给波纹管加工波纹时为保障尺寸合格降低波纹深度,导致波距变大,而波距过大会导致燃气管在弯曲时容易破裂。
本次在西安、咸阳、延安、汉中、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7家公司制作的1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54.55%。重点对结构、外观、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关闭压力、出口压力。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生产企业在设计、材料选择、制作的完整过程和安装等方面未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做操作,且没有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45家公司制作的51批次产品。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营销售卖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升。